偏见与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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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听过这样一个话,叫文人自古多相轻,自命不凡酸腐臭。那这个有没有一定的冒犯性呢?我估计还是有的。但是如果有文化人因为这种言论要起诉对方,法院会支持吗?我估计够呛。一般说来,这个冒犯的强度随着被冒犯群体的数量增加而降低。如果有人说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或者说人类都是邪恶的,那法律呢?也很少会关心这种言论。法律所惩罚的往往都是深入冒犯。这种冒犯一般都与人的高阶情况有关,因为很多东西都会冒犯。但是你在公共场所,甚至不要说吃榴莲了,吃鸡蛋灌饼可能都会冒犯的。但是法律有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冒犯都要管。法律所惩罚的冒犯一般来说都是深度冒犯。这种深度冒犯他跟人的某种高阶情感有关啊,比如说,对某种人们所真实的高阶情感的冒犯,或者对某种神圣物品的亵渎。当然了,几乎每一种以偏概全的言论也都会引发冒犯,让人感到不爽。

年轻的时候,很多时候聚会,朋友就会让我说啊刘奶奶喝牛奶粉红凤凰飞啊,我估计大家刚才都笑了啊哈。人们之所以会一片感情,用柏拉图的洞穴之语来说,因为我们生活在经验世界啊,经验世界只是在洞穴之中,我们把事物的幻想当作本征,只凭感官的经验做出充满的判断,完全没有意识到惊艳世界本来就充满着各种矛盾的大杂烩,因为人类社会充满着鄙视链,对吧我们接受着他人的歧视,但或多或少呢,也会对别人有所歧视啊,连圣人孟子他也有口音歧视啊,《孟子、滕文公上》这样说:今也南蛮款舌之人,非先王之道。圣人都有口音歧视,更何况普通人呢。

东野圭吾有本小说叫《信》,提过他说没有歧视和偏见的世界那只是想象中的产物。人类就是需要跟那样的东西相伴生的生物。但是鄙视的前提是优越,只是人类自以为是的优越感,通常都是偏见于愚蠢的产物。1923年9月1日,日本关东发生大地震,很多房屋被震毁,因为地震的震个时候是中午,很多人正在做午饭,所以引发了大火,而地震和火灾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而震后不久就有谣言说是居住在日本的朝鲜人纵火,那愤怒的民众就开始大肆地迫害朝鲜人,因为朝鲜人和日本人长相非常的相似所以日本人就根据发音来辨认朝鲜语没有有[ju]这个浊音,所以日本人要求被抓的人,用日语说“10元50钱”,好像应该是ju-en-go-jussen,那如果被抓的人说的不准,那就会被杀害。据说有6000多名朝鲜人被杀害,但其中也有不少大舌头的日本人被误杀。无论是口音腔调还是高矮肥瘦这些自然生理因素,其实与人类的任何一种美德都没有关系,只是人类对于跟自己不一样的人通常都缺乏宽容。

很多学者对于知识的炫耀,真的不过是不学无术的一种愚蠢的体现,还有很多修饰德行的自夸,也不过只是伪善、败坏的征兆。当然了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不能对某个群体进行道德评价,可能都听说过一句话:仗义美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句话虽然以偏概全,但是你说这构不构成对读书人的冒犯呢?因为说这句话的人本身姓曹,他就是读书人。相反呢他更多可能只是圈外人士的嘲讽和圈内人士的自信。所以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就提醒我们,那些让哲学臭名昭著的人往往都是自诩为哲学家的人,柏拉图说那些硬打扮成哲学家样子自称是在研究哲学的人,看一看他们的灵魂天赋,看一看这种人是在怎样奢望着一种他们所不能也不配高攀的研究工作,并且以自己的缺乏一贯原则所到之处给哲学带来了坏名声,正是专业人士对专业精神的放弃,让专业的尊严被亵渎,这些貌似哲学家的人也瞧不起真正的哲学家,因为貌似读书的人从来看不起真正的读书人。貌似有德行的人那更是厌恶真正追求德行的人,因为对方的光明照亮了自己内心的伪善与阴暗。所以人呢,他会将对自我的厌恶转向对他人的指责,从而获得一种道德上的平衡,伪劣的专业人士喋喋不休的争论,玷污了专业的声誉。

所以柏拉图也说群众对哲学恶感的根源在于伪哲学家身上,因为这些人互相争吵,充满敌意,并且老是进行人身攻击,再没有比这种行为和哲学家不相称的了,所以捍卫群体的尊严,并不需要充满敌意和嫉妒与人争吵不休。知耻近乎勇,意识到自己的亏欠和不足,才能定精于洞穴之外的完美,用我们的行动而不是单纯的言语去捍卫专业的尊严,将他人所有的道德批评都当作追求美德的一种提醒,所以有一天我看到一条冰封的小溪,水虽然静止不动,但是我想他依然有奔流的心,那也许我们暂时冰封的德性,也会有春暖花开,冰融化水,汹涌澎湃的那一天的。

评论

  1. 博主
    Windows Chrome 121.0.0.0
    2 年前
    2023-4-11 10:06:50

    我一直好奇什么是“文明”。
    一开始,我以为文明就是“礼”,但这明显只是狭义上的文明,而将“礼”进一步限缩得到的“礼貌”就更是狭义中的侠义,并非我所希望了解的“文明”。
    我进而得出了:文明=文学+艺术+科技 的一切成果。但很快我理解到,这些都只是废墟之中可以留存的文明成果,而非文明本身。
    基于此,我进一步认为,文明=人类世界一切精神成就,以及基于这些精神成就所创造的物质成果,我长期持有这样的观点,直到意识到世界上存在许多精神成就被用于野蛮的掠夺上时(比如金融制度是文明的结晶但却被某些人用来剥削普通人),我意识到这并非真正的文明,它们只是文明的成果。
    文明本身没有那么复杂。【文明】只是与【野蛮】相对立的概念。是与【丛林】的优胜劣汰、你死我活相对立,基于【社会】的合作共赢而形成的一种对象关系。
    简单而言,就是两个王者,其中一个站在尸体上登上王位,另一个站在众人的肩膀上登上王位。虽然都是将别人踩在身下,但站在肩膀上登上王位的人,高度永远高于踩着尸体登上王位的人。
    【文明】的世界里,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彼此之间都是合作关系。
    限缩到人与人,彼此之间仅有分工之不同,而不应有高下之分。作为个人,有权追求更适合自己的职业,但不应鄙视其它任何人的职业,无论对方是农奴、工匠、清洁工,还是记者、律师或者其它任何以与他人合作为前提而出现的职业。
    相对而言,那些只知呈口舌之利,博取众人眼球的人,他们才是真正不为合作而诞生、只为从文明社会吸血而存在的水蛭,是寄生于【文明】之中的【野蛮】。

  2. 知非
    Windows Firefox 124.0
    2 年前
    2023-4-12 12:13:13

    在我的想法中,文明之下的人与人之间只存在合作关系。
    你所提到的战争、剥削、破坏世界行为,实际都可以拆分为:文明之下的合作关系,以及野蛮之下的暴力掠夺相结合所产生的种种现象。
    比如战争,就是竞争这一合作形态与暴力这一野蛮行为的结合。
    即使讨论奴隶和奴隶主这一关系,奴隶和奴隶主在本质上其实也是合作关系的一种。
    奴隶通过贡献自己劳作所取得的所有剩余价值给奴隶主,让奴隶主取得专门研究上层建筑(比如科技、艺术、文化)的物质基础,而奴隶主则通过这些上层建筑提升生产力水平,进而帮助奴隶更好地从事生产。
    但是,因为人类内心必然存在阴暗与野蛮,因此这个世界上不可能仅存在纯粹合作关系的奴隶与奴隶主。这就是文明的合作与野蛮的掠夺相结合所形成的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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