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互联网上对于两性婚姻这些话题非常之棘手,既然最高人民法院郑重其事地向我们普通公民征求宝贵意见,那我就要假装行使我的公民权利了,在这发表一下就算了。
修订法案只是把司法实践当中的许多原则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固定了下来。大家也不必太过于惊讶,而不满中潜藏着当代社会婚姻制度中心照不宣的秘密。
纵览全篇,整个征求意见稿一多半的条目,都是关于如何分割财产如何处理经济关系,哪怕是后面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条款也大量集中于抚养费的相关权利义务。甚至于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关于婚前婚后的财产。
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民法典作为一部法律,事实上无法干涉婚姻关系中双方幸福与否这些婚姻本应该最重要的东西。它的聚焦点实际上放在了如何分割财产这些最无情,最冷酷的事实,非常遗憾的是,这部分内容正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婚姻最核心的东西。
中国太大,太复杂了,既是后现代的,又是前现代的,既有被骗几千万自杀的男性,也有把女人拴在铁链子上的男性;既有挥金如土白马会所的女性,也有被家暴致死的女性,要想三言两语概括这样的社会,还是太难了。
所以我今天重新拾起恩格斯的这本《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聊聊当代婚姻。
人类社会早期,还没有成型的婚姻状态,子女只能根据母亲来确定自己的归属,孩子们往往只知道照顾自己的母亲,对于父亲却毫无所知。直到今天,中国也有少数民族保持着这种社会意识。摩梭族的妇女,谈到她们的子女没有父亲,既不害羞也不难过,似乎倒是子女属于婚姻才是例外。
这种婚姻制度伴随着私有财产的产生与发展而走到了尽头,当原始部落的生产力足够发达,产生了足够多的剩余产品之后,专偶制开始了。它完全经济条件为基础,是私有制对原始公有制在家庭上的胜利,这种婚姻制度和我们现在学生时代那种的自由恋爱没有一点关系。完全相反,生育是为了自己的孩子继承自己的财产,这就是个体婚制的唯一目的
法语的家庭,Familia这个词,起初并不表示现代人的那种由脉脉温情的理想;在罗马人那里,它起初甚至不是指夫妻及其子女,而只是指奴隶。
哪怕就在几十年前土地改革的时候,周总理的夫人邓颖超曾经指出过这样一个事实:在农村中,贫雇农娶不起老婆,靠上一个女人;有的妇女守寡多年,靠上一个男人帮助干活,因而发生生活上的“互助”,这些应加以具体的区分。
这些种种“特殊情况”,是历史上无产者的常态,到今天我们依旧能够在很多沿海的工厂里面找到这种工人之间组成的临时婚姻。可见,无产阶级没有什么财产,本来就没什么宝贵的婚姻传统可以保守。现在的追求的忠诚、理解、关爱,平等这套婚姻价值观,只不过是进入工业化社会,普通人也有了一些私有财产后,一个短暂的偶然。
只要年轻人走出象牙塔,一到婚恋市场上就能马上体会到私有制下的婚姻有多么残酷,在私有制之下,人和人的结合并不是因为纯粹的感情。房子车子,户口地位收入,所有这些都会被当成讨价还价的价码,至于当时双方的感情基础,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
这种形式的最高 结果就是相亲,相亲双方,本来不认识,没有任何感情基础,但是却能因为彼此挑选的条件挑挑拣拣而走到一起,进而还可能结婚。说句难听话,跟把牲口拉来配种也差不多。
而局部地区依旧存在的高额的彩礼则更是干脆直接挑明了这种婚姻买卖人口的本质。
恩格斯说的比我文明一点,他直接指出:
婚姻都是由当事人的阶级地位来决定,总是权衡利害。这种婚姻往往变为最粗鄙的卖淫。这种卖淫两性兼有,而以女性为最通常。妻子和普通的娼妓不同之处,只在于她不是像雇佣女工做计件工作那样出租自己的身体,而是把身体一次永远出卖为奴隶。
在恩格斯的年代,天主教国家还有包办婚姻:于是夫妻往往大肆通奸。最早的浪漫爱情,是中世纪的骑士之爱,就根本不是夫妇之爱。恰好相反,骑士之爱说俗了,就是搞破鞋,而他们的诗人们所歌颂的也正是这个。用热烈的笔调描写骑士怎样睡在别人老婆的床上。相反,在新教国家中,允许资产阶级的儿子有或多或少的自由去从本阶级选择妻子;因此,一定程度的爱可能成为结婚的基础,婚后还能保持一定的爱。夫妻双方不能说完全忠诚,但至少破鞋搞得少一点。
现代意义上的爱情关系,在古代只是在官方社会以外才有。在德国小说里,青年得到了少女;在法国小说中是丈夫得到了绿帽子。而至于两者之中究竟谁的处境更坏,就说不清楚了。
资本主义越发达的地区,婚姻和家庭就越走向崩解,法国一半以上的新生儿是非婚生,这便是私有制下“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婚姻,3000年来的“伟大成就”。
现在人们都喜欢怀念学生时代的感情,认为单纯用美好,这种单纯和美好就是建立在相对不重视物质的基础上。当然,现在在校园感觉特别是,大学校园也不可避免地考虑物质因素。但总归比市场化明牌交易的爱情要单纯得多。男女关系市场化交换的最终结果就是非法卖淫,资产阶级有更多的钱具有更大的自由,甚至可以合法化的卖淫,看看大资产阶级的私人歌舞团和不停更换的网红脸女友就知道我在说什么意思。
所以我们回到法律上来,现代社会即使是最进步的法律,只要当事人声称自愿就皆大欢喜。至于法律幕后的现实生活发生了什么事,这种自愿是怎样造成的,关于这些,法律和法学家都可以置之不问。
法律的修订,哪怕看起来条文还算公平,也引起了男性的不满和恐惧,就是因为在私有制之下,男性面临极大的雄性竞争,性压抑和婚姻焦虑广泛存在。但我也不是要批判女性,因为绝大多数普通女性也无法将自己的性别变现,她们也是私有制婚姻结结实实的受害者,女性还常常被当作商品进行买卖,在铁链子上生孩子,就是婚姻作为奴隶制的真实写照。
一盘游戏不可能谁都赢,也不可能谁都输。游戏到底是谁在赢?答案就是不分性别的资产阶级和一小部分颜值足够高,道德又足够低,进行公开或半公开的卖淫的女性,而这部分既得利益者又为了保护自己公然买春和卖淫的权利,以及比他们卖淫时候使用的安全套还薄的道德,向难以出卖自己的普通女性宣传女性天生有权如此,应该坐在宝马车里哭,不断鼓励其他人也和自己一样进入一种奢靡浪荡的生活,从而制造了天量的性别矛盾,既要传统婚姻的供养关系,又要现代婚姻的人格平等。
实际上,绝大多数普通女性所比男性多拥有的自由,也只不过是向哪个男性出卖自己的自由,这根本也算不上什么自由。大多数劳动的女性也是有道德的,根本不希望把自己当资源出卖,不信你问问自己的母亲。
说到底,在私有制之下,婚姻从来就没有神圣过,现代人的结合首先并不考虑感情,而是优先考虑经济和阶级。在这种考虑下,人们没有那个空间考虑是否相爱。于是,司法解释越详细地保护妇女分割财产的权利,婚姻就越是坚定地成为事实上的卖淫,必然招致越来越多的不满,造成两性之间日益激化的矛盾。
好消息是,结婚数量正在显著下降,生育人数正在逐渐减少,传统的宗族式的大家庭已经崩溃过一次了,我们正在经历家庭的第二次崩解。
当年恩格斯写下《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三个命题依次递进,而历史也会一个接一个地令三个命题崩解。